本伦理委员会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有关规定,独立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查工作,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。
宗旨:
保证药物临床试验符合科学和伦理合理性,保证受试者尊严、安全和权益,促进药物临床试验科学、健康地发展。
依据:
《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》(GCP)
《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》
世界医学会《赫尔辛基宣言》
国际医学科学组织理事会《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准则》
职责:
履行保护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的职责;
对申请人提交的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的伦理问题进行独立、公正、公平和及时的审查。
地址:河北省邢台市泉北东大街399号
电话:0319-3237686
邮编:054001